大家好~我是你們的法寶😊
就在剛剛看到了韓國瑜市長的這一番話
「現在我們陸海空三軍連法律都沒有,刑法都沒有,請問一下這個軍隊要怎麼做?」完整影片
Ok先這樣我們來看看這樣的觀點
第一是不是事實?
⬇️⬇️⬇️⬇️⬇️
其實我們中華民國的法律還真的有軍法
而且是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現在有效的法律
實體法有「海陸空軍刑法」
自民國18年國民政府制定並公佈
到今年也有九十個年頭了
在韓國瑜擔任立委的1993年2月1日至2002年1月31日止
海陸空軍刑法有過兩次修正
分別在88年及90年
不知道什麼原因韓國瑜對於該法的存在完全不知情
這個部分我們不預設立場
讓大家自己想像:)
另外程序法的部分有「軍事審判法」
可以理解為在「戰時」刑事訴訟法之於軍人的特別法
裡面對於管轄、犯罪偵查、搜索、審判、利益迴避、再審甚至是非常上訴等都有清楚的規定
至於韓總立委期間修了幾次
我們就不說破了
讓大家練習動動手指自己查一下(google法律名即可
基於這樣的前提之下
我們怎麼評斷韓國瑜的一席話
他說的不是事實
而且未做基本查證
最後
他其實應該是要知道的啊
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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